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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阳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4-11-14 11:56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次实施项目资金150万元。经建设主体申请,村、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实地查看,报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同意益阳市资阳区逸轩幸福家庭农场、益阳市资阳区香山岭蔬菜专业合作社、资阳区迎风桥镇牛角仑村经济合作社、资阳区张家塞乡合兴村经济合作社、湖南省宇熙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同拓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阳区张家塞乡柞树村经济合作社、资阳区长春镇黄家湖村经济合作社、资阳区长春镇幸福村经济合作社、资阳区茈湖口镇马王山村经济合作社、资阳区常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阳区茈湖口镇新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2家主体,实施资阳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贴、先建后补的程序,以每个主体不超过净库容乘以指导单价的30%为原则进行补贴,具体补助资金按通过验收后的实际净库容折算。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的意见。
电话:0737-3101458
电子邮箱:zyqjzz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