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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6-10-12 17:08来源: 区政府办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先后出台《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支持奖补措施。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湘农办发〔2025〕62号);

2.《益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26〕6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奖补政策、保障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推广以早稻秸秆粉碎还田肥料化,中晚稻秸秆离田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原料化、基料化等利用方式为辅的分季节综合利用模式,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中晚稻离田利用率达35%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是摸清工作底子,优化台账建设。二是完善收储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三是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四是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五是高质量完成重点县建设。六是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

(三)奖补政策。一是农机装备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和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6年新购置的搂草机、打捆机、抓(叉)草机、田间搬运机、灭茬机、旋耕机等秸秆离还田作业机械,按购机款的20%奖补,单台累计奖补金额比例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是“一镇一策”奖补。根据各乡镇街道中晚稻种植面积,按照15元/亩的标准,资金测算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三是处置利用奖补。对处置利用秸秆的主体,按其实际处置利用量,根据相关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按25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是收储网点建设奖补。对2026年新建收储网点,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标准奖补。五是加工设备奖补。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和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购置撕碎机、发酵设备、抓草机、振动筛、拆包机、打包机、叉车、铲车等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等加工设备,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标准奖补。六是配套建设内容奖补。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利用秸秆种植大球盖菇的种植户进行奖补;对开展秸秆育秧基质研发与推广、秸秆还田生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专题培训、观摩展示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的主体进行奖补。七是先进单位奖补。对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效明显,且未因秸秆露天焚烧被上级部门追责的乡镇街道评选5个,各奖励10万元。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四是开展指导验收。五是加强工作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