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DR-2026-01004
益赫政办发〔2026〕5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湘农办发〔2025〕62号)和《益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高质量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推广以早稻秸秆粉碎还田肥料化,中晚稻秸秆离田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原料化、基料化等利用方式为辅的分季节综合利用模式,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中晚稻离田利用率达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子,优化台账建设。全面开展秸秆资源量、秸秆利用主体、收储能力摸底调查,建立镇、村秸秆综合利用电子台账。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对中晚稻面积、还田和离田面积(到户到丘块)、产业化服务主体情况、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情况、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电子化台账,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查。
(二)完善收储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各乡镇街道按照收储体系布局,提升收储网点容量与辐射地域离田量匹配适应量。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社会资本参与收储体系建设,支持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市—区—镇—村”四级收储网络不断健全。
(三)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内中晚稻面积数量,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械、引导收储主体购置秸秆还田离田机械,确保全域覆盖。
(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如用作稻菇、懒人土豆原料等;引导秸秆利用企业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积极研发以秸秆为原料制作高值产品,如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材料制造成生物质颗粒,实现秸秆产业提档升级。对秸秆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符合重大投资激励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基本条件的主体,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推荐申报。
(五)高质量完成重点县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基料化、能源化利用,形成“一主多元”的全量利用格局;新建或改扩建5个秸秆收储运网点,打通秸秆“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
(六)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重点构建以能源化、饲料化利用为主导,肥料化利用为辅助,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多元高价值利用格局。倡导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盖土等还田沃土技术模式,鼓励发展生物质颗粒、青饲料、稻菇、食用菌、懒人土豆种植、草艺、草墩垫材等产业,实现秸秆多途径利用增值。
三、奖补政策
(一)农机装备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和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6年新购置的搂草机、打捆机、抓(叉)草机、田间搬运机、灭茬机、旋耕机等秸秆离还田作业机械,按购机款的20%奖补,单台累计奖补金额比例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一镇一策”奖补。根据各乡镇街道中晚稻种植面积,按照15元/亩的标准,资金测算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三)处置利用奖补。对处置利用秸秆的主体,按其实际处置利用量,根据相关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按25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收储网点建设奖补。对2026年新建收储网点,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标准奖补。
(五)加工设备奖补。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和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购置撕碎机、发酵设备、抓草机、振动筛、拆包机、打包机、叉车、铲车等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等加工设备,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标准奖补。
(六)配套建设内容奖补。按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审核的《赫山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利用秸秆种植大球盖菇的种植户进行奖补;对开展秸秆育秧基质研发与推广、秸秆还田生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专题培训、观摩展示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的主体进行奖补。
(七)先进单位奖补。对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效明显,且未因秸秆露天焚烧被上级部门追责的乡镇街道评选5个,各奖励1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长、分管副区长加强调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机事务中心、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经服站、区税务局、区供电公司等单位全力配合。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全力以赴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四级包联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包丘块的秸秆综合利用包干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一镇一策”方案,建立离田、还田明细表和利用方向明细表,确保秸秆有来源、有去向。统筹辖区内秸秆收储运力量,明确各主体收储覆盖范围,达成收储协议,协调解决回收处置期间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村村响”、自媒体、流动宣传车、屋场会、倡议书等方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做法和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区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制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小视频,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经营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四)开展指导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成立指导小组,分片包干开展蹲点帮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收储中心建设、农机购置、秸秆收储等进行实地查阅审核,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针对奖补资金,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将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会商,分析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全区综合利用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汇总后报区级主要领导和联点乡镇街道区级领导。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25〕7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