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中央纪委监委2026年全国性重点整治任务;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季度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管理办法;为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运行机制,防范集体资产流失、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 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
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联〔2025〕45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十六条,分总则、进场交易范围、进场交易规则、资产价值确定、进场交易操作流程、进场交易指导监督、附则等七部分内容,规范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全流程工作。
(一)明确三级职责分工。乡镇街道负责辖区交易宣传、审核监管;区交易中心负责平台运维、交易组织、合同鉴证;区经服站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培训督查,构建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二)划定全面进场交易范围。明确各类集体资源经营权流转、经营性资产承包租赁转让、涉农小微工程、物资采购、资产处置、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等进场交易情形,明确金额、年限标准,实现集体资产交易“全覆盖、无例外”,杜绝规避交易行为。
(三)规范交易原则与明确禁止性行为。确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决策、分级分类、便民高效五大交易原则,明确严禁场外交易、拆分项目、串标围标、泄露交易信息等四类禁止行为,筑牢交易纪律底线。
(四)细化资产价值确定标准。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可自评或请第三方评估,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小微工程、物资采购、对外投资等不同交易类型,分类采取集体经济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确认、竞价等差异化底价确定方式,确保资产定价公允合规。
(五)统一标准化交易流程。固化民主决策、线上申报、逐级审核、公告公示、公开竞价、结果公示、合同签订、费用收缴全流程操作规范,明确不同项目公告、公示时限,实现交易全流程留痕、标准化运行。
(六)健全三级监督问责机制。建立村、乡、区三级同步监督体系,细化各级监管职责,明确违规交易约谈提醒、整改问责、依法依规查处等处置措施,强化交易全过程监管,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七)明确施行时限。确定《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