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主要场所,是“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为了加强和规范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6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十章四十七条,从场所建设、进驻事项管理、窗口管理、人员管理、运行管理、基层便民服务、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与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是抓好事项进驻。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窗口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区直及驻区单位派驻到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不得随意调换。区直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数据局负责。驻区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数据局提出建议意见,并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按照“受办分离”模式,各相关单位要对“首席事务代表”充分授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要实行线上线下服务并行、融合办理,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四是规范基层便民服务。明确将乡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大厅(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落实“好差评”制度,推进“清廉大厅”建设,大力整治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行为及“怕、慢、假、庸、散”“吃拿卡要”“勾结黑中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