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5.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负责编制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依法实施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
4.组织监督实施辖区交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5.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编制辖区道路运输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工作;承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和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工作;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负责监督实施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区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辖区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承担辖区交通战备工作。
9.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责工作。
10.协调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水上与铁路等交通运输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内设股室9个,两个二级机构和一个市级派驻单位。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法规股(信访办公室)、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综合运输管理股、公路管养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为益阳市赫山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市级派驻单位为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益阳市赫山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24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35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90.9 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229.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43.4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91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57万元。
支出较去年增加229.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52.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79万元,占7.73%;卫生健康支出98.55万元,占4.19%;交通运输支出1915.66万元,占81.43%;住房保障支出156.57万元,占6.65%。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35.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16.8万元,主要是小型专项支出,其中包含交通事业发展经费200万元,用于弥补交通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工资不足;党建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党组织活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事代理人员经费64.8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代理人员的各项支出;国防战备道路15万元,主要用于国防交通保障;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0万,主要用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77.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费预算按核定编制数计算包干使用,且标准较去年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赫山区春运工作等会议,人数约150人次,将组织赫山区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春运工作部署安排及表彰;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人数约100人次,事业人员培训,人数约165人,主要内容为培训费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7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纳入部门预算的公务车有12辆,5辆未纳入部门预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235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77万元,项目支出31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