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及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镇实际,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薛浩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其跃为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进基层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水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学习方法,促进“学用结合”,确保学习实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采取宣讲会、大讨论、“传帮带”、相互交流、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镇、村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工作效能。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店、超市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聚焦校园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强化排查整治;每学期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一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程序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程序,坚持文明执法。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向广大师生宣讲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防溺水、禁赌禁毒等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师生的法治安全意识。抓住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月、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妇联、市监、共青团、司法所等部门,全年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13场次、悬挂横幅40余条、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招募12名镇域内大学生志愿者加入普法宣传队伍,利用寒暑假深入所在村点对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本村的孩子为父老乡亲普法,让普法宣传更入“民心”、更增实效。
(五)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基层自治。健全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镇人民政府聘请熊百科为法律顾问,并落实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工作要求;大力培育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党总支书记作为法治带头人,建立村“两委”干部年度学法制度,带领村“两委”定期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处理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舒塘社区创新设立三老调解工作室、“百姓议事堂”,定期组织居民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管理和监督,有效推进社区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监督,维护社区社会稳定。调解工作室和“百姓议事堂”的建立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了渠道,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平台。今年以来,社区通过居务议事会、百姓议事堂收集居民意见建议20余条,解决问题10多起。修山派出所深入推进公安警务与“民生服务、多元化解、智能管控”的深度融合,有效破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枫桥经验”得到更广、更深层次的运用与践行,获评全省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全镇全年共查处违法用地2起,已按法律法规与县级职能部门要求责令当事人整改到位;集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48批次,对镇主次干道、集镇、学校周边等区域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现象进行整治,累计清理占道经营摊位20余处,拆除违规广告牌 15块,清理牛皮癣130余处,清理乱推乱放杂物(垃圾)10处,违法停车8起,有效维护了本镇的社会治安秩序。全年集中开展禁渔清河行动12次,收缴和销毁非法捕捞渔具500件(套)、“三无”船舶2艘,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执法车辆150台次,执法船舶60艘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电渔)案件17起,劝离游钓捕鱼人员200余人次,形成了全民禁渔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协调作用不够明显,有时面对重点难点问题存在“相互推诿”或“相互扯皮”现象;协调和办事机构之间的对接沟通缺乏及时性,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少数区域范围的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职能模糊不清、权责不对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部门配合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区域范围的项目引进或产业发展还存在“中梗阻”现象,个别重大项目实施中,个别基层组织环境维护的力度不够,无理阻工等现象也还存在。
(三)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制度落实依然不够到位。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与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组织专家论证等必经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普法宣传教育整体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老方法、老套路较多,新媒体、新平台运用不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难、形式单一、参与率低,效果不明显;普法止步于法律知识,与执法实践结合较少,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阶段工作的计划与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村民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表彰先进典型等方式,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和守法意识。
(二)加强法律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其与村民的沟通能力和信任度;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及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技巧;建立调解结果的反馈和评估机制,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和教育,通过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提高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接受程度。
(四)进一步加强全镇的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通过更新设施、丰富内容等方式,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创新法治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增强法治文化活动的创意和吸引力;完善健全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制定规划,明确责任等方式,确保法治文化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加强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的有效融合。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的结合,通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强法治建设与群众工作的结合,通过了解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等方式,增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