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提出“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数据局起草了《桃江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是规范我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的迫切需要。随着接入单位与部门业务的大幅增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网络设施运维、安全防护、风险评估等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逐渐显现,急需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工作。本办法根据现实需要,对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各主体职能职责、安全使用规范、禁止行为、违规处罚规则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健全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
1.调研分析:县数据局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县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结合发展需要,起草了《桃江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草案。
2.征求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县数据局向全县各单位,省、市驻桃各单位,各乡镇等单位发函征求意见。10月21日,依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0月29日,政府办组织县委网信办、县国家保密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部门意见。10月30日,提交市监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1月1日,提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一个本级政务外网管理单位,负责本级以及下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政务外网统一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务外网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报上一级政务外网管理单位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3号)第一条第一款指导思想明确要求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的原则建设数字政府,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要求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管理办法》共6章30条,涵盖了总则、职责分工、运维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5条)总则 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2条)职责分工 明确了县数据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及使用单位在政务外网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章(6条)运维管理 明确了管理单位运维管理县政务外网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运维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要求,细化了网络接入服务商故障响应时限,强调了运维资金纳入县级项目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6条)使用管理 规定了各部门接入政务外网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和相应管理要求。
第五章(9条)安全管理 对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职责进行区分界定,明确相应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包含县政务外网禁止行为、终端管理、平台安全、托管安全、资源安全等内容。
第八章(2条)附则 明确解释和修订单位及办法生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