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化县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2023年9月,中央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指出要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2024年7月,我省印发了《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开展林业碳汇本底调查,推动建立健全林业碳汇相关技术标准和计量监测评估体系,探索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林业碳票制度。
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新路径,加快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结合安化实际,我县制定并印发了《安化县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管理办法(试行)》。
2、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的定义是什么?
自然生态系统碳券是指安化县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项目地块,依据安化县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碳汇量计量相关方法学,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林业部门审查和审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碳汇量而制发的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兑现、抵销等权能,单位为吨。
3、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的主要部门职责是什么?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林业部门负责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的审查、审定、制发、交易、监督等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的备案、抵销等工作;县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的质押、融资、保险、市场监管等工作。
4、自然生态系统碳券有哪些用途?
(1)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占用生态用地的,在首次供地时,核算该地区在相应的用地年限时段内累计损失的碳汇量,据此购买相应的自然生态系统碳券,替代履行生态补偿责任。(2)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可自愿购买自然生态系统碳券用于各类赛事、活动、会议等碳中和,履行绿色低碳社会责任。(3)面向生产生活消费领域,公众可自愿购买自然生态系统碳券获得相应的绿色积分、低碳证书等商业激励和政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