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4-00006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和时段的通告
安政通〔2024〕3号
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和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种类
主要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花生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
二、露天禁烧范围
(一)全时禁烧区
1.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2.国、省干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外延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人口集中区外延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详见下表)
名称 |
划定范围内的行政区域 |
人口集中区外延2公里范围内 |
大福镇:尹新村、北兴村、大福坪社区、罗绕典社区、和平社区、建炉村; 南金乡:南金村; 平口镇:新正社区、建平社区、永兴社区; 仙溪镇:仙溪社区、三丰村; 小淹镇:白沙溪社区、石峰村; 烟溪镇:烟溪社区、马塘社区、先进社区; 东坪镇:黄合社区、资江社区、民主社区、建设社区、城西社区; 奎溪镇:白羊社区; 乐安镇:快马村; 龙塘镇:红星社区; 马路镇:八角村、马路社区、马路村; 梅城镇: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 渠江镇:渠江社区; 滔溪镇:滔东社区、滔溪社区、长乐社区、南山村; 田庄乡:茶酉社区; 县城南区:城南社区(大城片区、林家片区、柳潭片区)、黄沙坪社区; 羊角塘镇:羊角社区、金鸡社区; 柘溪镇:柘溪开发区; 冷市镇:冷家嘴社区、梁家社区; 清塘铺镇:袁桃社区、清塘社区、回春社区; 江南镇:赤竹社区、江南社区; 高明乡:驿头铺村、高明铺村; 古楼乡:古楼坪村; 长塘镇:长塘社区、林山塘冲社区。 |
(二)限时禁烧区。除以上全时禁烧区外,我县其他区域均为限时禁烧区。
三、禁烧要求
(一)对全时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各乡镇要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设立警示标志,并明确禁烧管控要求。
(二)限时禁烧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1.因个人或单位需要,且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按照管控要求,分时段、分片区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露天焚烧。
2.在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期间,为保护特殊农作物防御霜冻,需临时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露天焚烧的。
四、处罚依据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或授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或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