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0年度市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支撑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通过前资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项目。2020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1725万元,已拨付725万元,预留1000万元用于成果转化基金。其中,前资助资金702万元,后补助资金23万元。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对应国家和省科技计划,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事业、现代农业、医疗卫生、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优先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等重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与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软科学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示范和支撑,为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增长提供新动能。 2.1前资助。共设立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六大类别。 2.2后补助。共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排名前五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三大类别。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征集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确定年度扶持资金支持的方向、结构和重点,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布,申报时间为一个月,由推荐单位统一审核并出具推荐函,2020年建立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并在全市率先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征集科技创新计划项目152个。 2.项目评审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推动形成程序严密、相互制约和监督有力的立项决策机制,确保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制定出台了《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评审立项暂行办法》。 2.1形式审查。由对口科室审核是否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项目申报基本条件,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由监督管理科审查各申请单位及有关申报者是否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原承担项目是否已结题验收等;由计划科负责审查工业类项目申报企业的研发投入是否达到规定。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 2.2科室联评。由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计划科、农社科、高新成果科、外国专家科、政策法规科将所有项目集中进行打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汇总分数,总分为100分,评分细则由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由计划科根据分数高低会同监督管理科提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项目名单。 2.3专家评审。今年首次采用异地评审和网上评审的方式。为保证专家评审的公正、客观,本次评审在长沙举行,并随机抽取长沙的专家进行打分,今年的专家评审在长沙举办,随机抽取省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打分,根据申报管理领域分成若干专家组,专家抽取遵循回避原则。专家组总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2.4会议研究。首先是局长办公会研究,由计划科根据专家打分高低拿出初步方案提交会议研究;然后是党组会研究,由计划科根据办公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拿出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2.5网上公示与财政会签。网上公示,由监督管理科根据党组会研究结果拿出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与财政会签,由计划科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按程序办理联合发文的手续。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评分为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0年共安排资金1725万元,已拨付725万元,预留1000万元用于成果转化基金。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1前资助。共立项85个,下达资金702万元。其中市直单位立项20个,资金43万元;赫山区立项30个,资金254万元;资阳区立项14个,资金140万元;高新区立项18个,资金235万元;大通湖区立项3个,资金30万元。其中重大专项1项,资金50万元,重点研发计划立项36项,资金395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立项16个,资金16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19个,资金38万元;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立项3个,资金15万元;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立项10个,资金44万元。 2.2后补助。根据《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引领推进创新益阳建设的意见》(益发[2017]8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市研发投入占比排名前5位的补助了15万元,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补助了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3.1加强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我市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的实施,先后制定了《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2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项目预算总额、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合作单位调整等重大事项,应当书面报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3.3规范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范围,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管理。使用统一、规范的项目资金预算表格。 3.4明确结余资金管理。对科研单位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3.5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实施、结题和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专家参与项目评估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记录,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对弄虚作假、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建立“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3.6项目验收管理。根据《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合同实施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结题结题验收工作,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及现场验收,10万元以下项目的验收,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实施,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的验收,由监督科组织验收专家组,通过评议或现场考察后,经专家组质询、讨论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创新主体更多了。全市高企总数较“十二五”期末增长2.9倍,其中上市企业达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322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占全省五分之一,新增省级“小巨人”企业73家。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从208家增至740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由750.24亿元增至1795.72亿元,科技对经济增长的驱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2、创新载体更实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不断获得省级以上认定,增至72家。益阳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成为湖南首家中国青年创业社区,数字经济产业园、“5G+电容器智能制造创新孵化中心”等特色园区、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湖南院士专家产业园挂牌成立,大批创新平台的搭建,成为推动企业成长、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的重要载体。 3、创新能力更强了。1个国家级重点研发专项、12个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1个湖南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在益实施,数量居全省前列。参加国省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和团队由50家增至139家,获奖数目与成绩不断刷新记录,30余家企业通过赛事获授信2.6亿元,市科技局连续5年获省赛优秀组织单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创新投入再创新高。全年完成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143家,同比增长40%,备案金额11.83亿元,同比增长11%。预计今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成功申报省级以上项目149个,获资金支持4816万元。 2、创新基础更加稳固。全年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60家,较去年增长5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7家,全市高企总数达到312家,其中上市企业达7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322家,较去年增长63.5%。71家企业获省研发奖补1337万元,奖补面进一步扩大。创新平台建设卓有成效。全年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孵化器3家、星创天地2家;黑茶院士工作站落户安化,省农科院南县稻虾米产业研究院挂牌成立。 3、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更加紧密。聚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我市12个“六个1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10.4亿元,其中省“五个10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5个,2020年完成投资8.23亿元、完成研发经费投入1.47亿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比例的102%、107%。着力解决产业“卡脖子”难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29.11亿元,占GDP比重达23.1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占出口总额比重继续领跑二类地区。 4、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升。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设立省自然科学益阳联合基金,首次开放申报立项46个,开辟了产学研合作新渠道;出台《益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益阳),科技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全年完成技术合同登记249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11.41亿元、同比增长48.6%。全市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8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6项,其中首次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太晚,项目从申报到立项时间拉的过长,从申报开始到立项发文历时5个月,到立项发文时已经在10月份左右。 2. 项目不聚焦,支持重点不突出,难以对重点项目起到真正的支持作用。 3. 部分项目申报材料还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材料较多,申报材料不够精简,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4. 验收进度有待加快,项目验收结果未公开。按照验收办法规定,项目在计划期满半年内应完成验收,项目验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部分项目均已超过规定验收期限才开始开展验收。 (二)改进措施 1. 严格资料审核。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申报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核定子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的实现。对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合规或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的,取消评审资格。 2. 完善专项资金制度,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完善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核心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支持方向、范围和重点,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制定资金分配标准、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严格项目验收和考核,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不合格项目应追回补助资金,取消以后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3. 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由于大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受资金、市场及政策等影响,建设期内部分项目投资领域、投资额均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整体绩效目标无法实现。建议该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待各单位项目完工、绩效目标实现后再实施奖励,确保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准备在今年项目申报中改进存在的问题,并在网上公开绩效评价报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人:张量宇填报日期:2021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1360737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