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邹隽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诸佳锴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娟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唐菁菁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傅爱军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龚华林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艳阳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衎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曾艳红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佑明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红辉的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