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上的烫伤已经好了,我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5月14日,接到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调解员的回访电话,赫山区沧水铺镇白马坝村村民刘女士感激地说。
前不久,刘女士在市中心城区一家医院拔火罐,当时正处于医生交班节点,因医务人员计时失误,导致她的背部烫伤。在医院治疗烫伤后,医患双方对赔偿款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很快,刘女士来到市医调委求助,调解员第一时间调查医疗纠纷的具体原因,与相关医务人员充分沟通,明确其存在过失,医院愿意承担主要责任。通过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沟通,当天,双方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刘女士8726元,并进行司法确认。第二天,刘女士收到了补偿款。高效调解收获患者好评,这是市医调委倾力化解医患矛盾的真实写照。
由于司法诉讼时间长、行政调解程序复杂,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维权耗时耗力。2014年11月,在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当时的市卫生局)指导下,市医调委成立,配备医学、法学专业人才,向群众提供医疗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咨询等免费服务,实现调处、鉴定、法律服务、理赔等一站式服务,避免医患双方跨部门来回跑腿。
作为不受行政力量、医院、患者干涉的第三方公益机构,市医调委坚持依法公平、实事求是原则,探索医疗纠纷调解全流程服务机制,出台首问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十项内部管理制度,将调解工作流程分为纠纷受理、实施调解、调解结束和回访督办等八个步骤,进一步提升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调解过程中,仔细调查纠纷成因,全面厘清责任,用心用情听取患者诉求,及时与医患双方沟通,推动双方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案件的补偿金额一般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对需划分责任的医疗案件,经医患双方同意后,引导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调解可适当延长时间。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整合政法、卫健等职能部门资源,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体、人民调解和职能部门支持、属地镇、村配合的联动机制,确保顺利解决医疗矛盾纠纷。
为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发生,针对中心城区医院发生的重大医疗纠纷,市医调委编写《医调要情专报》40余期,客观总结矛盾发生成因,及时反馈至卫健部门和相关医院。派出调解员到医院授课,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指导,提升医务人员规范诊疗、服务患者意识。定期组织中心城区医院业务院长、医务科长举行座谈会,分析纠纷发生原因,举一反三堵塞医疗漏洞。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医疗纠纷矛盾呈下降趋势。市医调委获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典型工作经验材料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收录。今年以来,市医调委受理的10件案件均已成功调解,协议赔偿金额40.67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