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5-79006
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益医保发〔2025〕3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专班):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以本部门(含原市劳动局、市人社局)名义单独制发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使用本部门文号的24件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现行有效文件
《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益医保发〔2021〕4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尚在有效期之内,并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现予以确认现行有效。(附件1)
二、重新公布文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益人社发〔2014〕84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有效期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但经评估确认文件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并且文件内容合法。经研究确认予以重新公布。(附件2)
三、废止文件
《关于印发〈益阳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的通知》(益劳社发〔2002〕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前虽然在有效期内,但因其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规定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无继续实施的必要,经研究确认予以废止。(附件3)
四、失效文件
《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劳社发〔2002〕1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附件4)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附件:
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1.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益医保发〔2021〕41号)
2.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益医保发〔2024〕16号)
3.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保障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通知(益医保发〔2024〕48 号)
4.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益医保发〔2025〕10号)
附件2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益人社发〔2014〕84号)
2.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发〔2018〕9号)
3.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办法(益医保发〔2020〕6号)
4.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益医保发〔2020〕17号)
5.关于印发《益阳市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医保发〔2020〕29号)
6.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益医保发〔2023〕29号)
附件3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关于印发《益阳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的通知(益医保发〔2023〕5号)
2.关于调整益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益医保发〔2023〕52号)
附件4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1.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劳社发〔2002〕1号)
2.关于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的意见(益劳社发〔2005〕39号)
3.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互济暂行办法》的通知(益劳社发〔2007〕24号)
4.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益劳社发〔2009〕99号)
5.关于实行市本级重特大疾病患者二次补偿的通知(益人社发〔2014〕85号)
6.关于印发《益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4〕86号)
7.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管理的实施意见(益人社发〔2015〕16号)
8.关于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本地住院管理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44号)
9.关于调整益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78号)
10.关于加强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79号)
11.关于益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益医保发〔2020〕10号)
12.益阳市全面取消公立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试行)(益医保发〔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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