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单列 地下车位适用税率为4%

我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施行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8 09: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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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我市召开《益阳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并宣布《暂行办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

  《暂行办法》重点明确,在规划和用地使用管理方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入地表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在出让年限设定方面,单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按照土地用途类别确定,结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与地表建设用地一致的,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用途不一致的,其地下空间使用权起算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起算年限一致,并按照土地用途类别分别确定使用年限,但不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

  在容积率和出让价款的确定方面,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结建地下空间,未计入地表容积率的地下空间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完善地下空间使用权手续,地下一层协议出让价为经批准的规划用途地表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40%,地下二层为20%,三层及以下不计收价款且不计入项目容积率;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单建地下空间,采用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土地底价按同地段同用途地表评估价格的20%确定。

  在不动产登记方面,除人防工程外的合法建设的地下建筑物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建设单位;结建地下建筑物可与地表建筑物一体申请首次登记,也可单独申请首次登记;地下建筑物依法出售、赠与的,不动产权属随之转移。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建筑物,按人防规定为国家所有。

  此外,在新建小区的地下车位或车库交易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湖南省一网通办网签系统中增设新建小区地下车位(车库)交易网签模块,模块设置后,车位(车库)交易和新建商品房交易业务流程相同。且规定,地下车位买卖为地下车位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这其中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地下车位互换需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地下车位价格的差额。地下车位赠与和其他没有价格的地下车位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地下车位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若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则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依法核定。目前,湖南省对地下车位契税适用税率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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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馨予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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