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年报显示,2021年我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54.86万辆,比上年增加4.19万辆,增长8.3%,占全市民用车辆保有量的比重达56.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分别为48.61万辆和6.04万辆,分别增长8.7%和16.2%。与此同时,私人汽车52.28万辆,比上年增加4.02万辆,增长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