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网供电公司统计:1-4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30.4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4.3%。增速比一季度快0.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居第7位。其中:生产用电量为18.37亿千瓦时,增长2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2.04亿千瓦时,下降1.2%。
从4月情况看,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7.3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月增长15.1%。其中:一产业用电量增长7.6%;二产业用电量增长17.8%;三产业用电量增长5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下降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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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统计局作者:林志平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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