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网供电公司统计:1-11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78.6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1%,实现由负转正,增速在全省排第13位。其中:生产用电量49.81亿千瓦时,增长0.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8.85亿千瓦时,增长1.7%。
从当月情况看,11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8.0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月增长18%,环比快9.8个百分点。其中:二产业、三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22%和14.9%,城乡居民用电量增长12.5%,一产业用电量下降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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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统计局作者:林志平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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