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黄浩益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文清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周振知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郭继光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振知的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