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建筑设计、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和批后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计三十五条,明确了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并规定村民住房建筑风格要统一,体现新中式风格,强调5大要素,即青瓦顶、花格窗、封火墙、穿斗架、灰白色。山区突出马头墙、花格窗,丘陵区突出搭子墙、穿斗架,湖区突出披首头、外走廊的民居特点,着力形成益阳农村住房地域特色。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也有硬标准。每户村民新建住房占地面积限10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占用非耕地且采用单体户型的,可以建生活附属用房,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限20平方米以内。对特殊情况确需使用耕地建设住房的,明确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补充耕地,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在办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和权属登记时,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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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作者:责任编辑:何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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