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益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的硬性要求。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和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集约化、安全化。
(二)补齐当前短板弱项的客观需要。一是强化统筹集约建设。落实“省级主建、市县主用”工作要求,强化能力复用,统筹用好数据资源。二是健全全链条闭环管理。推进存量系统整合,建立低效无效系统常态化退出机制,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落实刚性监管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数据共享、网络安全、密码合规等硬性规定落地见效,改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四是优化运维管理模式。整合碎片化运维资源,统一运维支付标准,规范服务管理水平,主动适配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工作部署。
二、起草过程
(一)全面摸底研判。市数据局牵头组织对25家市直部门61个投资8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项目开展穿透式专项核查,形成绩效评估报告。赴71家市直部门走访调研,摸清项目底数、建设运维及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同时系统梳理省内其他市州先进经验和政策体系,完成《管理办法》初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4月至6月,面向市直部门征求了三轮意见,共收到70家单位反馈提出的27条修改意见,采纳了其中16条,未采纳意见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7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19条意见建议,采纳10条,未采纳的进行了解释说明。
(三)严格履行程序。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管理办法(送审稿)》,根据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公平竞争自查,同时送相应市直单位开展了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全文共十个章节,覆盖职责界定、规划建设、运维运营、监督问效、保障落地等方面内容,将传统单一事前审批管理模式,转为规划、建设、运维、应用、退出全链条闭环管理。
(一)强化统筹体系,明晰管理边界。第一章总则重点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统筹管理机制,明确市数据局市级统筹主责、市直行业单位业务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管理体系,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审查、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工作模式。明确管理范围,将数字基础设施、软件开发、运维服务、系统运营等纳入管理范围。
(二)优化建设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第二至五章从规划计划管理、审批程序、采购管理到项目验收管理的前端流程进行系统规范,重点解决重复建设、规避审批、随意变更、验收不严等问题。第二章通过建立“总体规划+项目库+年度计划”方式,严格落实“省级主建、市县主用”,杜绝同质化、重复性建设。第三章聚焦立项环节提质增效,优化审批流程,提升项目前期办理时效,根据资金额度和来源实行分类管理,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审批。第四章采购管理,落实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市县一体化建设模式,严控超概算、超范围建设。第五章明确了试运行、数据共享、安全合规三项验收指标,严格组织项目验收,扎紧项目建设制度笼子。
(三)提升运行质效,健全闭环机制。第六至八章聚焦项目建成后的运维服务管理、退出机制、监督管理,解决分散运维、绩效弱化、系统难清理等问题。第六章对标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六统一”要求,实现运维经费、运维资源、运维服务统一规范管理。第七章建立项目常态化清理退出机制。第八章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构建日常核查、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安全管控体系,将项目绩效结果与立项审批、经费保障、项目准入刚性挂钩,压实建设、运维、安全、应用全链条责任。
(四)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制度衔接。第九章重点完善配套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专家智库等方面强化工作支撑。第十章为附则,明确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标准,规范新旧制度衔接时间。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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