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不断适应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益阳市“益老益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行动目标
至2027年底,全市建成8个四星级以上养老机构,22个标准化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街道6个、乡镇16个),46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7个标准化农村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为支撑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特色鲜明、层次分明、上下贯通、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益老益养”养老服务体系品牌,提炼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益阳经验。
三、主要任务
《方案》从四个层面分别明确任务、措施、目标,有序有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市级层面: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搭建全市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做优做强现有市级养老服务项目、拓展新建优质养老服务项目。
县(市、区)级层面:以“五统一”建设促创星升级、创新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培育社会养老服务“一县一品牌”。
乡镇(街道)级层面:优化整合资源,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推动乡镇(街道)养老机构与卫生院融合发展。
村(社区)级层面:创建标准化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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