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0-27 15:5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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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改善城市水环境,我市制定了《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十分必要。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起草的主要过程

(一)《办法》起草后,先后征求了赫山区、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单位意见。同时,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确认,形成《办法》(送审稿)。

(二)本办法先后通过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符合法制审查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2021年10月14日通过了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查。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护、附则。

(一)总则。主要包括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排水规划、建设、管理的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我市城市排水设施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使用和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是排污许可核发和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级排水规划、建设、管理、排污主管部门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另行明确。

(二)规划与建设。主要包括排水规划编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的相关要求。排水专项规划由排水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气候特征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组织进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排水专项规划要求,加大对排水设施建设维护的投入。排水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建设工程规划会审时,应请排水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都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报排水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办理排水许可。新建安置区、自建房排水设施由辖区排水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管控,必须修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并逐步补齐已建成部分排水设施。

(三)使用与管护。主要包括排水设施的使用、排水许可、排水水质、预处理设施、维护管理、防汛排涝等要求以及维护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污水排入排水设施,严禁直排入自然水体。在已实施雨污分流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排水管理主管部门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要到排水管理主管部门办理接入手续。生活污水、建筑工地排水均应设置预处理设施。排水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证后排放的监督管理。排水户不得有危及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排水管理主管部门和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单位针对易涝点、汛前、汛期等应当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附则。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违法处罚以及本办法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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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政府网站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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