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12-29 11: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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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反映的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有必要出台专门文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益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文件起草过程

《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益办〔2020〕11号)出台后,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开展调研,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通知(讨论稿)》。4月29日,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通知(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5月12日,就修改后形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直各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几易其稿、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通知(草案)》。

三、文件起草依据

《通知(草案)》起草依据,包括《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2019年)《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政办发〔2019〕56号)《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益办〔2020〕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文件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通知(草案)》明确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项措施,积极推广“服务型”执法,并对“柔性执法”的主要方式,不予处罚和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主要情形分别作了界定。

第二、三项措施,对检查备案制度、检查方式、可检查时段和检查频次等作了规定,防止随意性检查和检查过多过滥。

第四、五项措施,对“亮证”执法、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作了规定,旨在推进执法公开、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项措施,慎用行政强制。强调行政强制少用、慎用、严格依程序使用,并且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其他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强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七项措施,对建立健全和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作了规定,同时明确,对于企业一般违法行为,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从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第八、九、十项措施,分别对执法工作纪律、督查问责和投诉举报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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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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