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九)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27 10:56 浏览量:
字体: 小 大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的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比如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特别是对经营病死畜禽的,要判断是不是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这一条充分体现这次法律修改最严厉处罚的原则,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关切。同时新法还有两条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第二条,强化了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在新法中,对有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提高。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又增设了新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即使你没有做,你租了房子,你知道这种行为的话,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要对他进行处罚。

第五,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一是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二是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三是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在原食品安全法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规定了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新法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条款,要求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原食品安全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新闻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