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6 16: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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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24-79001

  

益医保发〔2024〕16号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专班),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集中发布推进价格数据通传通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15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1 号)要求,我局以《益阳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益医保发〔2023〕5号)为基础,对发布该目录以来的新增、修订和价格调整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益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目录》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和扩展项)、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加收项)提供医疗服务和收取费用,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二、分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中项目价格标准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可自主确定下浮幅度,但不得上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从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一档、二类二档、三类、基层价格5个类别,二类一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一类价格的90%制定,二类二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一类价格的85%制定,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二类二档价格的90%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三类价格的80%制定。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已被评定的价格类别实施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医保协议机制约定其医疗服务收费和支付标准。

  三、严格特殊器械和特殊材料费管理。凡是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疗仪器和医用卫生材料、医用特殊物品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

  四、调整手术项目收费方式。为引导医疗机构统筹手术规划、提高手术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调整“手术治疗”大类说明的第六点表述,将原表述修改为“同台进行多项手术(包括同一切口进行多项相同或不同手术、不同切口进行多项相同或不同手术、双侧器官同时手术),各手术项目均按全价计费。计价说明另有规定的,按计价说明执行。双侧器官是指眼、耳、肺、乳腺、肾、输尿管、输卵管、卵巢、肢体。麻醉费不再另外加收”。

  五、规范知名专家门诊收费管理。开设知名专家诊查室,收取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仅限于执行一类价格的医疗机构,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专家诊查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每名专家半日限挂号10个(含病人拿到检查报告后复诊一次)。知名专家名单由医疗机构推荐,报市医疗保障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执行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标准。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知名专家轮流看普通门诊制度,每位在职知名专家每年看普通门诊次数不得少于全部门诊次数的60%,知名专家排班看普通门诊只能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诊查费。

  六、规范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依照病区单元床位数量和服务性能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人间床位、三人间床位、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门/急诊留观床位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为最高标准,各医疗机构具体执行价格可以向下浮动,不得上浮。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在执行前报有管理权限的医疗保障部门备案,自主定价床位数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总床位数的10%,坚持患者自愿选择原则,不得强制或误导患者入住。

  七、其他事项

  1.互联网远程会诊(含影像学会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病理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继续试行。

  2.为衔接原价格政策,益阳市中心医院已确定可加收的部分提价三、四级手术项目价格(在说明栏里标记△和*的项目)继续执行在一类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规定(但项目说明中标明可加收的项目,其加收部分不得上浮)。

  八、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医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违反价格管理政策规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各地要及时收集反馈《目录》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将结合国家、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适时组织《目录》修订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益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pdf

        2.益阳市“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表.xlsx

        3.益阳市立项指南制定项目表(2024年版).xlsx

 

 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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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医保局作者: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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