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务办发〔202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5月26日-6月9日,市政府办政府网站管理科对照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印发的《2021年市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深入检查,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政府网站49家,其中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8家,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31家,其他部门网站10家。合格网站41家,合格率为83.7%,不合格网站8家,分别是安化县、桃江县、大通湖区、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不合格率为16.3%。共检查已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且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216家(其中微信公众号151家、微信服务号16家、微博24家、抖音7家、今日头条8家、一点号5家、其他5家),203家政务新媒体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4.0%,赫山区、大通湖区、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的合格率为100%;13家政务新媒体存在突出问题(单否),不合格率6.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检查发现不合格的8家网站主要问题是应更新未更新栏目超过10个。大部分网站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栏目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有的部门网站因为栏目分得过细,导致内容无法保障;有的区县门户网站的部门共建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网站主办主管单位监督不到位。
(二)信息更新量少且不规范。检查发现大部分政府网站信息更新量均偏少,普遍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没有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今年1月1日-5月25日,35家市直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6个栏目共发布信息422条,平均每个单位每个栏目仅发布信息2条,23家单位没有达到平均线,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个多月总共发布信息仅1条甚至为零。有的部门网站更新的内容与栏目不匹配,搞“拉郎配”充数,市发改委将一条信息发布到其网站十多个不同栏目,导致多个栏目的内容基本相同。
(三)政策发布解读严重不足。大多数部门网站未发布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更没有对本部门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更别说对一个政策文件采用多种解读形式解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自网站开设以来未发布任何本部门政策文件,市林业局网站近三年来无政策文件发布。
(四)政务服务事项不规范。个别单位办事服务事项分类展示不准确,存在分类明显不合理情况。大多数单位以前录入的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多项缺失。
(五)互动交流渠道不畅。部分部门网站咨询建言类栏目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长期没有信件或者有信件没有及时处置),互动交流栏目为空白栏目,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些部门对网民留言处置不及时,超过规定时间5个工作日未处理,有的甚至置之不理。部分单位在信件处理完成以后,没有公开发布,导致前台显示的留言超过2个月未更新。
(六)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部分区县和市直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在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的为期2个月的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问题排查不细,整治措施不力,5类问题中部分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县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账号信息存在错误,如桃江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茶溪小镇·冷市慢城。有的同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了多个政务新媒体,如益阳市卫生健康委、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主动公开15类政府信息,确保准确权威。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阶段性工作专栏要在该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归档处理。要加强栏目的规划设计,确保每个栏目都有内容保障,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要突出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多维度、多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政策内容和解读材料。要切实加强数据发布和数据开放工作,及时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有关部门要定期集中规范向社会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
(二)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栏目的管理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信箱中网民信件的审核把关和组织保障,确保网民有序参与,提高互动频率、增强互动效果。要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定期整理网站咨询及答复内容,合理分类,丰富和动态更新答问知识库。要认真开展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工作,确保区县(市)每年开展6次以上,市直单位每年开展2次以上,并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管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各级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严守主办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建设维护力度。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功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菜单名称、栏目设置和合理分类,解决政务新媒体子菜单混乱、功能查找不便的问题,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要围绕公众需求,立足政府职能,切实解决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对“僵尸”账号或在多个平台开设且保障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要加快新媒体矩阵的推广应用,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管控同平台。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地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整改情况于6月25日前书面反馈市政府办政府网站管理科。
联系人:文雪飞,电话:0737-4382206。
附件:1.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序号 |
单位 |
实际运行 网站数 |
检查 网站数 |
发现存在 突出问题的网站 |
|
网站数 |
占检查数比例 |
||||
1 |
市直部门 |
31 |
31 |
5 |
16.1% |
2 |
区县(市) |
8 |
8 |
3 |
37.5% |
3 |
其他网站 |
10 |
10 |
0 |
0 |
合计 |
49 |
49 |
8 |
16.3% |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6月9日
附件2
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序号 |
单位 |
政务新 媒体数 |
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 |
|
政务新媒体数 |
所占比例 |
|||
1 |
市直部门 |
49 |
6 |
12.2% |
2 |
大通湖区 |
13 |
0 |
0 |
3 |
益阳高新区 |
6 |
0 |
0 |
4 |
东部新区 |
2 |
0 |
0 |
5 |
南县 |
14 |
1 |
7.1% |
6 |
沅江市 |
26 |
1 |
3.8% |
7 |
资阳区 |
15 |
1 |
6.7% |
8 |
赫山区 |
18 |
0 |
0 |
9 |
桃江县 |
27 |
2 |
7.4% |
10 |
安化县 |
46 |
2 |
4.3% |
合计 |
216 |
13 |
6.0% |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6月9日
附件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账号名称 |
开设主体 |
账号类型 |
区县 |
存在的问题 |
最后更新时间 |
1 |
益阳网警巡查执法 |
益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 |
今日头条 |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4.21 |
2 |
益阳住建人防 |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微信订阅号 |
|
互动回应差 |
|
3 |
健康益阳 |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微信订阅号 |
|
互动回应差 |
|
4 |
益阳智慧医疗 |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微信服务号 |
|
互动回应差 |
|
5 |
益阳人力资源服务 |
益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
微信服务号 |
|
互动回应差 |
|
6 |
益阳交通 |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
微信订阅号 |
|
互动回应差,菜单链接错误 |
|
7 |
南县公共文旅云 |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微信服务号 |
南县 |
互动回应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19 |
8 |
沅江自然资源局 |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
微信订阅号 |
沅江市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18 |
9 |
资阳区应急管理 |
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
微信订阅号 |
资阳区 |
互动回应差 |
|
10 |
红色故里美丽鸬鹚 |
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桃江县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21 |
11 |
桃江文旅 |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微信服务号 |
桃江县 |
互动回应差 |
|
12 |
安化招商引资 |
安化县商务局 |
微信订阅号 |
安化县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19 |
13 |
印象古楼 |
安化县古楼乡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安化县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
5.18 |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复核时间为6月9日
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