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中心城区在用的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采取适当补贴的形式鼓励报废。
一、报废补贴对象:已在益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在用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车主。
二、报废补贴方式:采用现金的形式进行。
三、报废补贴标准:对主动申请报废的违规三轮电动车补贴600元/台、四轮电动车补贴1000元/台。
四、报废补贴期限:报废补贴受理期为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逾期申请报废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不再给予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