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5-71001
益市工商〔2015〕61号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放宽公司登记权限的通知
城区各分局: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便利企业注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放宽部分企业登记管理权限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局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省局授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分支机构、冠省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以及无行政区划名称的公司。
赫山、资阳分局可以登记本辖区内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分局可以登记本辖区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可以根据其投资规模、注册资本、住所选择注册登记机关。
二、公司因住所、注册资本变更需要档案迁入、迁出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注册资本在200万(含本数)以上的公司,公司名称可以冠“益阳”“益阳市”的行政区划。
四、加大为东部新区服务的力度。对东部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市、区工商部门应实行“提前介入”,设立“绿色通道”,明确“专人办理”,做好“跟踪服务”。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做出的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