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通湖流域禁止养殖珍珠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530074
文号:益政通〔2018〕6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8-00020
登记日期:2018-10-15
发文日期:2018-10-15
信息时效期:2023-10-15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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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通湖流域禁止养殖珍珠的通告
益政通〔2018〕6号
为加快推进大通湖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赢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大通湖水质明显改善,如期实现大通湖Ⅲ类水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大通湖流域禁止养殖珍珠。现通告如下:
一、禁养范围。大通湖流域所有水域不得人工养殖珍珠(包含大通湖区和沅江市、南县的相应水域)。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养范围内新发展珍珠养殖项目。
三、现有珍珠养殖限期退出。距大通湖大湖堤岸陆域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2018年10月20日前,由养殖业主自行处理退出并拆除养殖设施;距大通湖大湖堤岸陆域纵深1000米以外的,2018年12月31日前,由养殖业主自行处理退出并拆除养殖设施。
四、到期未退养的,由畜牧水产、环保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珍珠养殖违法行为和依法追究造成水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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