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24号
为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特制定《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财 政 部 部 长:楼继伟
2015年4月3日
附件:《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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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作者: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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