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市中心城区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票价和调整理顺燃油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的批复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498355
文号:YYCR-2017-02012
统一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发文日期:2017-12-14
信息时效期:2019-10-31
所属机构:市发改委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市众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推行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组织成本监审和召开价格听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和燃油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我市城区新能源高等公交车票价为2元/人次;同步调整理顺燃油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由1.5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普通公交车仍维持现行最低1.0元/人次的票价水平不变。
二、65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盲人凭有效证件办卡免费乘车,中小学生持卡半价优惠,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三、城市公交车票价属重要的公益事业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司必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执行,严禁擅自涨价,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价格,对有普通车和高等级公交车配置比例要求的线路,要按规定配置比例投放运营车辆,方便市民出行。你司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公交车在运营时,应确保车厢内气温保持恒温12℃—26℃,为乘客提供快捷、方便、舒适的乘车环境,营造良好的票价秩序,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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