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YYCR-2017-01018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益政办发〔2017〕19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深入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指示精神,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以特色农业资源、产业为依托,以现有传统优势品牌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益阳农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益阳农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实现价值链升级,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二、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益阳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益阳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大幅增加品牌农业经济总量,着力构建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为载体、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益阳农产品品牌体系。到2020年,力争品牌农业企业生产总产值过1000亿元;打造省级以上农产品知名品牌8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3个,企业品牌5个。培育年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区域公用品牌1个,50亿元以上的1个,30亿元以上的1个;培育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1个,20亿元以上的2个,10亿元以上的2个。全市每年有1个知名品牌进入湖南十大农业品牌行列。实现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大幅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基础
1.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加快构建农业标准体系。巩固农业标准化创建成果,以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简称“三品”)认证为载体,以标准化菜(果)园、标准化茶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为重点,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强化“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复查换证和续展工作,加强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到2020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实现“三品”认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品”认证达到300家;全市创建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15个,实现“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50%。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农业生产基地为主体,广泛开展产地环境检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查处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市、县、乡检测机制,支持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体系,加大产地和市场检测力度,建立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促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3.壮大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品牌农业企业15家。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深入推进省级示范社创建,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到2020年拥有自主品牌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5家以上。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拥有品牌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2020年达到品牌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45家以上。
(二)精心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
1.创建与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围绕建设环洞庭湖区粮食、蔬菜、水产、家禽产业带,资江沿岸茶叶、水果、笋竹、牲猪、牛羊产业带,赫山新河沿线精品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一体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桃江马武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等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安化黑茶、桃江楠竹、南县小龙虾、大通湖大闸蟹、沅江芦笋等区域产品优势,培育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创建与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定位、技术革新和品种开发,深入挖掘商标潜力和文化内涵,引导消费者形成地理标志品牌市场联想,推动市场对地理标志品牌的认知与认可,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产业带建设协同发展。到2020年,力争每个区县(市)培育1个地理标志商标、创建1个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提升安化黑茶、沅江芦笋等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产业化聚集效应,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相关配套服务,构建比较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济链。
2.推动农产品品牌强强联合。结合优势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现状,鼓励行业优势品牌企业利用资金、技术、设备和市场营销等优势,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行业整合。重点支持粮食、果蔬、水产、畜禽、茶叶、食用油等农产品加工行业开展强强联合、品牌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兰溪米市、安化黑茶、南县食品、沅江芦笋、桃江竹笋、大通湖水产、天下洞庭食品、资阳休闲食品等产业加工品牌,做大做响企业品牌;发挥品牌聚集效应,助力南县经济开发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赫山粮食产业园、资阳皇家湖工业园、桃江鲊埠同心工业园、桃江牛潭河工业园、安化黑茶产业园、安化江南黑茶产业园、安化梅城农产品加工园9大农产品加工园区内联外引、做强做实,推出主导农产品,打造园区标志性农产品品牌;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采用订单农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跨区域建设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合力创建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知名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
3.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走品牌化经营道路,以品牌引领发展,实行品牌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积极开展“三品”认证,进行商标注册,加快优势特色产业、传统小宗农产品等的市场定位,塑造品牌标志、品牌名称等品牌形象,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一社一标”“一场一标”“一户一标”商标创建,培育自身品牌,推动品牌闯市场,着力打造一批市场份额大、竞争力强、特色突出的益阳农产品品牌。
(三)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扶持
1.加大财政扶持推动力度。统筹安排农产品品牌建设奖扶资金,扶持区域带动性强、市场认同度高、竞争性强的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品牌)、著名企业品牌创建,重点支持优势品牌资源整合、品牌塑造和品牌形象传播策划、质量体系标准构建、品牌保护、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公共研发和服务、信息及市场营销等平台建设,支持人才培训引进、品牌创立奖励等。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投入投向,把支持品牌农产品产业、行业发展纳入重点范围之一。加大品牌农业企业争资立项工作力度,在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和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中积极争取上级对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支持。
2.建立农产品品牌奖励机制。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参照工业品牌创建奖励补助办法,统一农业品牌和工业品牌的奖补办法和奖励补助标准,凡已纳入工业品牌奖励范围的,保持原有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3.创新金融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开拓融资渠道、丰富银企合作产品、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推动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探索品牌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融商、融智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品牌企业以自身品牌信用、商标权、专利权等作为质押贷款,助推农业企业品牌做大、做强、做响。
(四)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三品一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相关知识,大力宣传品牌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开展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讲好益阳农产品品牌故事,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强化品牌营销。创新营销推广手段,统筹谋划产品选择、品牌名称、渠道和营销策略、传播策略等,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营销推广战略。支持品牌企业开展名特优产品展示展销、参加大型节会和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专题营销推广活动,支持品牌企业以主要大中城市为支点,以车站、港口、机场为节点,建设连锁店、专卖店等品牌营销宣传窗口。加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力度,促进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和品牌传播。
3.增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支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创新发展。围绕市场新需求、新趋势和新特点,努力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和营销模式。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为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4.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品牌农业企业信息库建设,对农产品品牌实行目录管理,将认定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按照不同的行业、品种、影响力、品牌价值等进行分类,依据其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声誉等,建立实时状态的品牌企业数据库,加强对品牌产品的跟踪动态管理,以品牌目录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社会监督,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公信力。
5.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严格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市场防控体系,改进防伪技术,维护合法权益。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6.建设农产品品牌高层次人才队伍。组织开展企业家、品牌经理专业培训,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和品牌建设、管理人才参加高层次培训,重视引进品牌建设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广阔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建设管理人才。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组织实施一线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造就一支过硬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7.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软实力。发挥现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在政府主导下,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集品牌研究策划、咨询评估、营销推广和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本区县(市)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委负责中国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湖南名牌农产品、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创建(认证)、推选申报服务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创建(认证)、推选申报服务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湖南省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名牌名品的创建(认证)、推选申报服务工作。发改、财政、经信、税务、商务、科技、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国土资源、统计、教育、粮食、林业、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积极配合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对区县(市)质量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适时调度、季度督查、年终考核评比,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实现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