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YYCR-2017-01022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益政办发〔2017〕23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政策措施
为鼓励男性大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从我市参军入伍,确保高标准完成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任务,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益阳市4所高校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仅指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其家庭优待金按照城镇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入伍人数由市征兵办、资阳区征兵办、赫山区征兵办、市4所高校核实,市民政局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二、关于益阳市4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补助
按照每征集1名大学生义务兵(仅指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益阳职业技术学院4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财政以增加拨付人武部征兵工作经费的方式解决,由赫山区、资阳区人武部负责发放,大学生义务兵人数由市征兵办、赫山区征兵办、资阳区征兵办、市4所高校核实。
三、关于大学生义务兵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为鼓励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提高益阳市大学生征集比例,在区县(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策外,另外再按照毕业生(含应届、往届)8000元/人、在校生6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批准入伍地区县(市)兵役机关核实,民政部门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批准入伍地区县(市)财政解决。从市4所高校批准入伍的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益阳高新区、赫山区和资阳区财政分别保障,入伍时统一发放,人员名单由市征兵办、赫山区征兵办、资阳区征兵办、市4所高校共同核实。
四、关于大学生返乡、返校应征入伍差旅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入伍,也可在户籍地入伍。由于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和办理相关手续正值暑假期间,高校所在地与户籍地不同的大学生如果选择从益阳市应征入伍,需在学校与户籍地之间多次往返,交通、食宿多有不便。为完善保障机制,对从益阳市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返校期间给予差旅费和生活补助:
(一)在益阳上学的省内其他市州户籍大学生和在省内其他市州上学的益阳户籍大学生,补助800元/人;
(二)在益阳上学的外省户籍大学生和在外省上学的益阳户籍大学生,补助1500元/人;
(三)以上两类大学生参加了体检、政治考核,但因不合格未批准入伍的,补助500元/人。
由应征地区县(市)人武部会同教育部门核实身份后,于新兵入伍前发放,所需经费从各区县(市)财政拨付人武部征兵工作经费中解决。
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2017年起,在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生享受以上优待优惠政策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