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YYCR-2017-01026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益政办发〔2017〕2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中医医疗联合体、妇幼医疗联合体建设可参照本方案实施。
一、工作目标
2017年,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参与市级综合医院医联体,先行构建市域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框架。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
以益阳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区县(市)人民医院为重点,建立市、县、乡、村协调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三医”联动、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在赫山区、南县开展医疗共同体试点。启动其他区县(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市和试点区(县)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积极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
2020年,医联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符合实际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定型。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基本符合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双向转诊流程更加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以基层能力提升为核心,以重大疾病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大型医院优势专科、信息通信技术等平台,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医联体,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运行机制,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打造专科专病专治联盟和专业医师服务团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由竞争关系向分工协作转变,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不同形式的医联体。
(一)确定医联体组织模式。
1.在市域内组建市级综合医院医联体。以益阳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区县(市)人民医院为重点,吸纳全市血防、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建立辐射全市的综合医院医联体。市中心医院通过与县级人民医院签订技术帮扶协议,建立管理帮扶、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市中心医院可派出专家团队和管理团队,提升县级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成立益阳市综合医疗中心,设益阳市中心医院。
2.在中心城区组建综合医院医疗集团。以益阳市中心医院为主体,纵向联合中心城区其他二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综合医院医疗集团。建立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医疗集团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医疗集团可统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专家诊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定期派出专家(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坐诊,派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3.在县域内组建综合医院医疗共同体。以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探索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综合医院医疗共同体,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管乡、以乡管村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共同体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家诊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定期派出专家(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坐诊,派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4.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市级公立医院以优势特色专科和技术力量为主,联合市、区县(市)公立医院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或跨市域合作,形成若干专科联盟。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和省级、市级临床医学中心的作用,以重大疾病为切入点,通过帮助提升市、区县(市)公立医院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鼓励其他具有专科技术特色的医院跨区域组建特色专科联盟。
5.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形成融合、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构建省、市、县、乡远程医学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双向转诊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形式,参与远程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区县(市)要将远程终端延伸至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要将终端延伸至各临床科室。
(二)构建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1.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在益阳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医联体内成立理事会,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负责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医联体成员间相互购买服务的财务结算制度,加快融合发展。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各自功能定位。益阳市中心医院逐步取消门诊输液、普通门诊,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坚持质量优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所有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签约服务范围。探索推行医联体“联合签约,全程服务”模式,群众与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同时,纳入医联体签约服务范畴,享受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医联体推出的各项优惠措施,享受连续处方政策(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逐步实现小病首诊治疗、大病筛查治疗、疑难鉴别诊治全程签约医疗服务,重点推进慢性病治疗、康复、保健全流程管理。
4.推行双向转诊。在医联体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根据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双向转诊流程。医联体内确需转诊的患者,可优先转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可转往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与康复。传染病患者遵循传染病患者医疗救治的接诊、转诊程序。
5.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以终末期肾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为重点,探索建立慢性(重大)疾病急慢分治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6.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鼓励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7.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益阳市中心医院牵头技术辐射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以急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妊娠、新生儿危重症等为重点,率先建立覆盖全市的协同救治网络,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提高救治水平、缩短救治时间,降低患者致残率与死亡率。
8.统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结合建立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医联体运用已有信息平台,开展医联体内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建立全市统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追溯、动态监管。益阳市中心医院负责建立市级远程医学会诊中心,各成员单位做好远程医学对接端口建设。
9.实现区域资源共享。益阳市中心医院牵头在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医联体内依托益阳市中心医院建立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三)出台配套政策
1.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支持,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市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2.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稳步推进城乡医保市级统筹。结合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医联体内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病人,统筹区域内可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双向转诊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个百分点。
3.推进按病种收费机制。发改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本地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清单,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医疗联合体内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医保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通过与医联体牵头单位等医疗机构协商,合理确定相应病种的医保付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4.规范双向转诊。根据《湖南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指导原则(试行)》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明确诊治范围,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制定转诊流程,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加快建设市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5.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6.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确定签约服务包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确财政、医保和个人自付的分摊比例,建立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贫困人口、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7.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要将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8.规范医联体备案及命名管理。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在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对人才培养、区域注册、门诊下沉、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利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约定,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落实。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备案。规范医联体命名管理,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在保留第一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分别加挂“医疗集团医院”、“医共体医院”、“专科联盟医院”、“远程协作医院”等牌子,但不得以此名称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2017年11月底前)
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市、区县(市)医改办成员单位及医院代表对我市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以益阳市中心医院为主体组建益阳市综合医疗中心,赫山区、南县启动医疗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分析国家和省里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出台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出台医联体建设配套文件。
(二)督促指导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市医改办组织相关专家对市中心医院、赫山区、南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及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进度。启动市级中医医疗联合体和其他区县(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医疗联合体建设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提升。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9年1月底前)
2018年11月30日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制订医疗联合体建设评价工作方案。2019年1月31日前,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区县(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并将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五)目标实现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益阳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全市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其办公室负责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综合协调。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单病种收费;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市财政局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的投入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四)加强督查评估。卫生计生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医联体建设的有序推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