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服务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富饶、创新、活力、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益阳贡献力量。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聚焦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相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一是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二是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湖南省科学进步条例》等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四是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五是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六是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聚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国家部委新增发布的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水利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水利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牵头)
(三)聚焦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四)深化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并与全国政府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对“十四五”期间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定期发布《益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起草说明),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市司法局、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时间、途径、形式)、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擦亮益阳政务公开品牌
(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从5月份开始,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护好一江碧水、启动实施“强核”战略、耕地保护等主题,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将此活动打造成益阳政务公开品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省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好即将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省地方标准,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保密审查等方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二)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采取“点对点”授课、编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模板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上派跟班学习制度,各基层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上派干部跟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严格审查监管。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加强涉外数据活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定期对涉外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同时,做好涉密人员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做好评估迎检。配合组织开展五年一度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深入挖掘、积极推介我市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2023年度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争取在评估中取得好的成绩。(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益阳市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着力开展“五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益事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强劲动力。
一、围绕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湘易办”全面提标行动
(一)建好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任务部署,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市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企业群众通过“湘易办”共享全省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政务的一体化移动服务能力。年底前,“一网通办”事项达到70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80类,用户数突破170万。(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总结2022年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试点经验,有序复制推广。全量编目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按密级实行实时分类管理,推进建设全市政务数据总枢纽,加强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做好与国家和市州大数据平台目录、数据及供需的级联对接,同步目录和数据,支撑按需申请调用。以省市政务数据总枢纽为支撑,完善政务数据调度功能,定期发布市本级可应用数据清单,优化共享申请审批流程,形成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构建高水平数据服务体系。(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按照全省《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努力实现我市电子证照全国适用,方便省级电子证照跨省通用。持续升级“无证明城市”,提升市电子证照系统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电子化。对于存量证照,组织批量转换为电子证照,将相关电子证照数据全量汇聚至益阳市电子证照库。对于增量证照,由相关业务系统(含部省系统)生成的,相关业务系统与益阳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暂时无法对接或无自建系统的,采取手工报送方式汇聚电子证照数据。建立证照数据同步更新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年底前,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务数据综合治理。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的原则,持续开展政务数据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数据脱敏脱密工作,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和工作体系,提升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政务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对重要政务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市委网信办、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丰富政策兑现服务。重点对照《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益政办发〔2023〕6号)责任分工,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梳理”原则,梳理明确本部门政策兑现事项,逐事项优化服务流程,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并上线“湘易办”。同时,按照“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原则,设置政策服务专窗,开辟政策服务专栏,实现政策兑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益阳市政务云按需扩容。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发展、安全可控原则,完善信息安全相关配套设施,建立机房异地备份机制,探索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扩充市级政务云资源。(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八)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应用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一事一标准”。鼓励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九)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全市线上线下业务受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迭代升级“一网通办”平台,完善“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按照国、省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对接统一。巩固实施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推动与福建等15省自助机“跨省通办”取得成效,推进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卫生健康、医保、民政、交通运输、公积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已发布事项清单,与长沙进行实现路径(异地代收代办、两地联办)、证照互认、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合作,深化长江经济带部分城市和长株潭都市圈“跨省通办”成效。深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建设,推动“跨省通办”窗口统一使用省“跨省通办”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收件咨询、辅导申请、协调联系、代收材料、代发证照等服务,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全面落实《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化”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自助服务等建设。全面落实《益阳市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试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大厅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在审批任务较重的部门,探索“独立审批员”制度。推广“收件即受理”方式,推动进驻部门授予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享有接收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的权限。持续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深化“清廉大厅”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晋升和技能等级薪酬制度,适时推动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开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组织开展“先锋窗口”“政务服务明星”“优秀首席事务代表”及“优质服务竞赛”“岗位技能标兵”等竞赛评比活动。(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十二)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瞄准国家标准、市场需求,体现时代特征、益阳特色,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认真落实省、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和市委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对“走解优”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经验交流和推广力度,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市优化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和“好差评”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省级以上园区延伸。推行“红黄牌”和“差评”联动处置机制,对法定时限和受理时限严重超时的办件和有效“差评”件进行个案追查和跟踪整改,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办件的事项办理流程,开展网办件的专项督查工作。创新政务服务“差评”处置机制,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统筹并强化“省长信箱”、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红网、“市长信箱”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跨部门审批监管联动改革,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擦亮益阳政务公开品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配合组织开展五年一度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深入挖掘、积极推介我市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 2023 年度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争取在评估中取得好的成绩。(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市政府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十八)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对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接续创新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持续在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推行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探索“政务直播”“远程导办”“小视频讲流程”服务;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打造元宇宙政务大厅,建立虚拟“云窗口”,试点推行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广“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湖南益阳)”平台、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二十一)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园区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等场所延伸,鼓励各地区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园区事园区办”。持续推动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围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全链条有序精准放权。落实《益阳市园区赋权事项承接管理办法》,加强对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放权事项,优化赋权方式,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管到位。(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家、省部署,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和统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细则(试行)》要求,持续梳理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落实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积极配合中介超市进驻“湘易办”。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在网上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管与审计,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市政务管理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