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三增强”的工作思路,以“精准帮扶、普惠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深入推进“全面小康决胜年”建设,着力创新服务职工载体,着力提升工会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在健全机制,丰富手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1.推动如期解困脱困。把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开展“双联”帮扶调研督导,强化“双联”帮扶工作责任,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大局。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工会干部进企入户暨为城市困难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活动”,进一步核准核实在档困难职工人数,完善结对帮扶机制,落实结对帮扶责任,确保“一户一措施、一户一时间表、一户一帮扶人”。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政策支持,着力实施就业创业、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安居工程和兜底保障等五大举措,确保困难职工如期脱困。适时召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总结会议,开展“十佳困难职工就业创业(致富)典型”和“十佳帮扶困难职工优秀工会干部”的“双十佳”评选活动并向省总推荐先进典型,进一步激活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内生动力,激发结对帮扶干部工作热情。
2.组织完成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按级负责、规范操作的评估原则,围绕困难职工识别精准度(错评率、漏评率)、困难职工退出精准度(错退率、漏退率)、帮扶精准度(结对帮扶覆盖率、帮扶方式精准率)等内容,配合省总组织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充分运用第三方评估结果,指导推动解困脱困工作,促推并确保解困脱困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组织由财务、经审、权益保障和第三方机构等参加的专项资金大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区县(市)困难职工档案工作交叉检查。
3.构建预防返困机制。适应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机制退出后工作需求,完善多元帮扶工作体系,探索建立预防相对困难职工家庭返贫返困的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帮扶解困制度,持续做好相对困难职工的跟踪帮扶工作。探索实施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加大对大病职工的救助力度,着力防止职工因病致困。鼓励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合作,建立临时救助机制,有效解决职工因重大意外事件、重病致困问题。适时出台《益阳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加强对贫困边缘线职工的走访慰问。推进帮扶工作信息化升级改造,打造多元化网上申报平台。
二、不断完善服务职工体系
4.抓好疫情防控服务。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服务引导好广大职工。高度关注返工复工职工动态,帮助协调解决职工防疫物资问题,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教育引导职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提高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关心关爱职工心理健康,开展职工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等服务。及时对抗疫医务人员和防控一线职工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加大对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职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庭慰问力度。通过适当方式,对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及感染患病去世职工的家庭开展慰问关怀,生活有困难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5.深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做好职工转岗安置、再就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工作。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月”、“阳光就业”等就业服务工作,畅通线上线下招聘渠道,积极帮助职工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积极给予创业扶持;对就业有困难的职工,积极推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现有示范点(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特色,积极打造和推介“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新典型,在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完成15个示范点(基地)、优秀项目的培养、申报和考察。
6.开展普惠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做好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工作,创新开展更多普惠服务,切实做好常态化、日常化、普惠性的服务职工工作。继续办好竭诚服务职工的“五件实事”:组织10万名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组织4.5万名职工参加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为600名大病致困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医疗救助、资助600名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为1100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
7.推动帮扶中心提质。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帮扶中心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台功能建设,鼓励工作基础好、有条件的县级帮扶中心先行先试。推进职工生活质量提升行动,联合或孵化服务职工类社会组织,借助社会力量,搭建公益平台,探索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推动形成“帮扶中心+服务职工社会基地+基层工会”区域性协作服务职工模式。推动将帮扶中心各项服务纳入工会云体系,推进帮扶中心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互助系统个人申报端建设,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对接,实现职工医疗互助系统与医保系统的对接互通,提升帮扶中心服务水平。
三、健全完善职工维权机制
8.做好源头参与工作。主动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参与制定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工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联合三方四家,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及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稳岗保薪等政策制定,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做好去产能、“僵死企业”处置及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权益保障调研工作,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分流职工安置、拖欠职工工资和断缴社保费问题。配合省总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调研。
9.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学习贯彻落实有关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配齐配强各级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开展,探索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确保全市集体协商动态建制率达到80%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动态建制率达到90%以上。
10.加强工会法治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同步推进,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市教育局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建由律师和工会干部组成的服务分队,采取现场法律咨询、法律大讲堂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省总举办的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工作。参加省总组织的工会法人操作系统培训班,加强工会法人登记。推进全市各级工会依法治会,不断提高工会法治化水平。
11.创新维权工作载体。依托工会联系引领的社会组织,推动帮扶中心建三师一室一庭,职工人数较多的工业园区建立三师一室。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探索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职工维权律师专业团队,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参与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推动形成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十大工会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工会维权工作。
四、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2.切实加强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把工会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工会工作主责主业,加强工会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培养选树社会组织示范点,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打造工作品牌。
13.健全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日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化解风险。指导并落实劳动关系监测点做好监测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各区域内一线职工收入情况,动态监测劳资矛盾的变化,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推动全面排查化解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及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14.做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处置。调整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四级信息员制度,依托省市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警报群,建立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和上下联通、信息畅通的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建立信访定量分析月报制,及时收集区县(市)工会信访信息,动态分析劳动关系走势。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机制,拓宽职工维稳信息来源。畅通12351职工热线,开辟网上信访渠道,健全工会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工会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扎实做好工会信访工作。积极配合党委和政府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认真做好劳动领域维护政治安全工作。
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5.推进工会权益保障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加强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干部理论学习,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以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为核心价值观的工会权益保障干部职业道德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业务、重创新、尽责任、肯担当”的优秀权益保障工作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