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在益阳大剧院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2021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22年经济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竞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熊炜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平安建设考核评估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市领导徐云波、彭建忠、胡立安、李铁华、贺辉、杨爱云、黄道安、欧阳艳、胡安邦、刘勇会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全市上下勇担历史使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益阳开好局、起好步。会议指出,即将过去的一年,在益阳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市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好势头,迎来了鼓舞人心的历史时刻,取得了振奋人心的发展成就,增强了激荡人心的奋进力量,续写了深入人心的精彩篇章,交出了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守住了砥砺人心的安全底线,加固了凝聚人心的战斗堡垒,在“十四五”开局之年迈好了第一步、见到了新气象。
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形势,抢抓益阳服务和融入强省会战略的邻壤优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改革开放的持续加力、新旧动能转换的蓄势突破、内需市场的巨大潜力等带来的新机遇,稳步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加快建设“五个益阳”,奋力谱写新时代的山乡巨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会议要求,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机遇意识、稳健意识、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
会议强调,要聚焦使命任务,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要着力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迈出新步伐,锻造高质量发展长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六大强农行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切实扛牢一个责任、升级一项工程、做强一大引擎、探索一条路径、壮大一支队伍,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领头雁。二要着力在发展先进制造业上迈出新步伐,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石。突出先进制造业这个战略重点,全力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基地”“三个产业园”,提升制造业比重,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三要着力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狠抓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四要着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问题,以开放的胸怀集聚发展优势,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东接东融战略、高水平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五要着力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上迈出新步伐,释放高质量发展潜力。把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六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筑牢高质量发展底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为“益山益水·益美益阳”增光添色。七要着力在促进共同富裕上迈出新步伐,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精准发力,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建质量,为益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三力”,做到绝对忠诚、忠实履职;加强“三基建设”,做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昂扬“三种状态”,做到作风优良、业绩优异;推进“三不一体”,做到清风扑面、清廉正气。
会议强调,要抓好今年各项工作收尾,科学谋划明年工作,认真筹备开好市两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抓实极端天气应对、“两节”期间市场供应、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的山乡巨变,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益阳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参加会议的还有:在职市级领导,有关市直单位、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市)委书记、县(区、市)长、省级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部分央企、省企驻益机构及有关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场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