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江县大栗港镇市民熊女士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改名事宜。该市民未婚生育一子,孩子出生证明登记姓氏随湖北籍生父,如今双方分开,孩子长期在益阳就读,她想了解能否在本地为小孩办理更名、改为随母姓,同时咨询办理所需材料。
接到群众诉求后,桃江县公安局依据湘政办发〔2026〕21号文件政策,及时向市民清晰解读未成年人姓名变更办理规范。按照政策规定,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更正姓名,正常情况下需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当场签名确认,并准备书面申请、未成年人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姓名变更理由相关凭证;如果孩子属于在校学生,还应当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证明材料。
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特殊情形,政策也予以明确:倘若父或母单方面提出更名申请,另一方因失联、异地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申请人需要出具另一方无法到场的情况说明,如公证处公证其同意变更姓名和如果因姓名变更发生纠纷可由公安机关无条件恢复为变更前姓名的书面承诺。工作人员向来电市民逐一厘清政策边界,告知业务办理相关要求,同时温馨提示,未成年人姓名变更事关学籍、医保等多项信息同步调整,办理前务必备齐全部资料,提前做好沟通,避免来回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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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明瑶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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