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办理杜亚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工作人员走访群众。
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回头看。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南洞庭湿地保护、森林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本版图片由王曼霖提供)
洞庭易色,岁月如歌。即将结束的2025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在沅江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凭真抓实干全力服务保障沅江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25年,沅江市检察院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连续保持益阳先进行列。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五年)、全省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个人称号35人次,省市优秀案例、优秀文书12件。
实干为上,围绕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一年来,沅江市检察院忠实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能,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6件300人、审查起诉案件510件755人。依法从重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件19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成功办理杨阁老养老公寓、胭脂湖养老公寓、桔城教育集团等非法集资类案件5件45人,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94件108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退赔,用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持毒品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批捕、起诉涉毒犯罪63人,追捕追诉4人,坚决斩断毒品犯罪链条。协同开展醉驾专项治理行动,提起公诉71件71人,有效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认真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整治,强化管辖权实质审核,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4615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侵权假冒、危害税收征管及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2起,办结假借公司外壳利用互联网金融手段套现非法经营案13人,专项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1件,快速办理民营企业家被敲诈勒索立案监督案,依法对5名民营企业家宣告法定不起诉,真正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安化黑茶”品牌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安化黑茶”产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高效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25件,依法监督纠正涉企执行延迟立案、违规终结、违规终本等具体问题,为企业依法正常经营排忧解难。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6件4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洞庭湖湿地保护工作要求,联合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定期巡查,合力整治违规垂钓、违规进入、放牧、开垦等违法行为。深入践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督促整改拆除非法占用河道搅拌站,清理河道内违规堆放砂石6200余吨,修复湖泊地貌42.37万平方米。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向洞庭湖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8万余尾,督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用心书写山清水秀的沅江法治答卷。
不断深化监检法衔接机制,坚持“逢案必介入”“一案一专班”“行贿受贿一起查”,协同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3次,1200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和“沅·定力”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办理益阳长春经开区原主任黄某佳受贿案,益阳市医保局原局长蔡某良受贿、行贿案,沅江市水利局原局长彭某才贪污、受贿、单位受贿案,益阳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湘西高某行贿案等省、市交办大要案。依托全省检察侦查工作基层试点授权和上级具体领导,立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案3人,强化关联线索核查研判,借助大数据赋能追踪起诉15年前绑架案漏网逃犯2人,让犯罪之人付出应有代价。
民生为重,围绕高品质生活实质强化司法保障
沅江市检察院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等领域问题,深化一体履职。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部署,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商家下架违规保健食品、大型商超设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防护设施、餐饮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督促整改辖区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化妆品店违规销售医用面膜、眼镜店违规销售隐形眼镜问题,守护人民群众用医用药安全。积极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支持21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30余万元。
“如我在诉”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健全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7件次,现场协调处理、解决问题6个,推动进入实体审查程序7件,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检察服务。高质效办理中央、省委巡视交办案件24件,开展检察长接访32次,院领导包案率、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用心用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构建“司法救助+深度关爱+重点帮扶”多元救助模式,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8案12.7万元,帮助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重燃希望。针对军人军属、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同步提供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就业指导、社会资助等“一揽子”帮扶,办理的罗某军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省检察院、省残联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同为父母”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扎实开展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13人。会同团市委实质发挥湖南省南竹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作用,综合运用心理咨询、劳动实践、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全面帮教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成效获最高检领导现场调研肯定。连续安排3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上门普法49次,受众2万余人。积极开展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问题综合履职,4案经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全部整改。“沅·动力”未检办案团队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办理的杨某、陈某盗窃案被省检察院、省妇联评为全省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监督为要,围绕高质效办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今年来,沅江市检察院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依法监督立案15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17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14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办案155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6%。针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刑案频发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群众身边安全。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5件,监督收监执行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6人,督促纠正违规强制医疗执行11人,有效遏制“纸面服刑”、监管缺位。配合省检察院第八巡回检察组完成交叉巡回检察任务,帮助沅江市看守所发现整改问题8类23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大“派驻+科技”监督投入,建成运行驻看守所检察室数字检务AI视频监控智能分析系统。
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6件,让法治能量温暖人心。紧盯虚假诉讼背后利益链,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让“假官司”付出“真代价”。落实最高检部署,办理违规终本监督案件15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职业公民代理人”监管,监督清理4名违规公民代理人,针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漏洞向市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协同法院建立协助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公信。
打破行政检察“坚冰”,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3件,以监督实效促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最高检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要求,全面审查社保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帮助刘某等7名农民工追讨执行2023年欠薪案获评全省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立足行政检察一审集中管辖院定位,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履职,依法监督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涉大连某公司错误行政处罚决定,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涉案企业一致认可。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强化府检协同共治,制发《非法捕捞水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创新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前置程序,督促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2.78万元。强化跟进监督,定期排查超期未处罚行政案件,监督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处罚9案15人。
坚实扛牢“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作为益阳唯一基层检察代表汇报高质效案件4件,获最高检领导点评肯定。深入推进最高检“社区团购生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护航新业态食品安全,织密民生保护网。持续深耕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576万余元、税款24万余元,有效维护国土国财利益。积极运用数字检察模型,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安全等4个领域监督治理,有效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持续运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依法将防止种子拆包销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葫芦等水上漂浮物清理3份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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