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对居民用水情况开展“回头看”。黄云摄
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奋斗中践行;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在开拓中彰显。今年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为法治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聚焦民生关切 提升专项行动实效
赢得群众认可,是对检察工作的褒奖,也是检察官的追求。干好检察工作靠啥?沅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刘武总结:踏踏实实化解一桩桩纠纷、破解一个个难题、推动一点点变化。
12月12日,一大早,检察官刘武叫上书记员,随机走进沅江市中心城区的一小区,对自来水用水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去年上半年,沅江市检察院就一小区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历时一年多时间,今年6月,该小区接入自来水,封闭所有地下取水井,并缴纳罚款3万元和水资源费121184.59元。自此,小区1000余户居民喝上了“健康水”。
该案结束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督促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下水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有效守护洞庭湖流域地下水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这是沅江市检察院立足区域特色,聚焦民生关切,围绕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来,沅江市检察院精准发力,把民生难点重点作为“检护民生”的切入点和检察履职的着力点,一步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效。
8月20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现沅江市多个乡镇沟渠的沟壁及水生植物茎秆中均附着有大量福寿螺卵,严重威胁到当地生态安全。福寿螺的繁殖速度极快,如不加以控制,会破坏水生植物,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安全和水生生态系统平衡。
对此,沅江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对辖区农田、沟渠等区域福寿螺的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指导、培训农民科学防治福寿螺,提高广大群众对福寿螺危害的认识。
在“检察官+农业专家”的工作机制下,沅江市立即开展福寿螺专项防控行动,通过人工清除、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已完成综合防控面积15.8万亩,福寿螺数量较之前明显减少,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服务社会大局 司法为民守正义
冬日暖阳,检察官来到沅江市茶盘洲镇一生猪养殖基地回访,基地负责人周某带领检察官参观了养殖基地,并说已经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为明年生产做好了准备,检察官满意地笑了。
周某在当地流转了百余亩林地用于养殖、种植生产经营,但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的情况下,非法将部分林地平整后进行了硬化,2023年11月,被林业部门查处后停工整顿。8月20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敏锐捕捉到该案不能仅就案办案、坐堂办案,需对涉案企业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检察官蔡鹤说,周某的生猪养殖系沅江市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沅江市茶盘洲镇4个村与周某的涉案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投资协议,共计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现该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全部兴建完成。作为一个新企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周某当时未意识到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将会为企业和项目带来不良的后果及影响。
在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及牢牢把握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的前提下,沅江市检察官通过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研究讨论,并召开公开听证会,认为本案虽已构成犯罪,但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补办相关手续,综合本案涉及的生猪养殖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最终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面对新需求、新挑战,沅江市检察机关牢牢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挖案件背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能动履职 助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用真抓的实劲,不断回应人民期待、增进人民福祉,这是沅江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的具象体现。
8月7日,沅江市检察院就唐某某与卢某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执行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担任听证员,双方当事人以及该案执行法官参加听证。
唐某某系农民工,2020年上半年受卢某雇佣,在益阳市市区某工地从事外墙凿挫工作。卢某欠唐某某工资2.57万元,经多次讨薪无果后,唐某某遂向沅江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沅江市检察院对该支持起诉案进行回访过程中发现,卢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唐某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卢某在沅江市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0多件,其微信、支付宝、银行账号等均已被冻结,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卢某目前仍在工地上承包部分工程,有收入,具备一定履行能力,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参与,实现有效沟通。最终,在检察官、法官和听证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实现执行和解,卢某当场支付6500元,剩余款项于3日内付清,唐某某被拖欠4年的“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
今年,沅江市检察院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件,涉及金额37.05万元;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