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赫山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为确保全区营商环境得到优化,赫山区同步出台了《赫山区重点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赫山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等五个办法,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准定位,把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持之以恒、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五个办法”旨在聚焦市场主体诉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运营成本高、市场准入不公平、政府承诺不兑现、涉企服务不到位四大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主动代办”,解决项目如何落地的问题。《赫山区重点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共7章20条,明确了服务主体、代办事项、代办流程、保障措施,依据项目业主单位自愿委托,无偿为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代理,从而为加快项目落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无事不扰”,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的问题。《赫山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共6章15条,核心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有效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对纳入白名单行列的必备条件、申报程序、动态管理、检查机制及优化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坚持“无事不扰”的日常监管原则,降低检查频次,确保执法活动更加集中和精准,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反映有效”,解决企业“投诉举报无门”的问题。《赫山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暂行办法》共6章27条,旨在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列出了12种受理情形和9种不予受理情形,对投诉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认定、责任追究情形、激励奖励等作出明确要求,确保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公正性,责任追究的准确性,并激励更多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及时移送”,解决发现线索如何办的问题。
《赫山区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施办法》共9条,明确了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的责任单位,移送材料、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并指定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依程序及时通报曝光,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健全长效机制,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正反激励”,解决干部责任不实的问题。营商环境好不好,干部作风是关键。《赫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共设4章23条,对全区单位和干部明确了正反双向奖惩机制,全面规范并激励营商环境工作。其中,对于在营商环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将给予相应的激励与表彰。同时,对于涉及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经纪律等9个方面的48种追责情形,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其他4种严重情形,将采取从严从重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