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邻里纠纷,兼顾公正与和谐,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
在该案中,原告刘某在自己杂屋边挖土时,与被告人黄某发生肢体冲突,刘某构成轻伤二级,刘某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黄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承办法官阅卷后,了解到该案两人系邻居,素有土地纠纷,经常有小摩擦。秉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原则,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无法达成一致。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儿女系同学关系,于是通过双方儿女分别做家长的思想工作,逐步化解两人矛盾分歧。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再次协商、劝导,双方顺利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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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卢静 刘丽萍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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