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嫂,当遇到手机上让你转账的不明链接时,千万不要点进去,最好选择报警。”11月13日,沅江市黄茅洲镇子母城村村民刘婷,为本村一农妇作讲解提示。刘婷走门串户宣讲防电诈知识,是因为她有了一个“法律明白人”的身份,她认为自己有义务、有责任把掌握的法律知识传授给村民。今年以来,沅江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评选认定了首批45名农民当上了“法律明白人”,他们像星星点灯一样,在各村各户传播法律知识,照亮村民的心田。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一项全新工作。为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沅江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年初,沅江市农业农村局科学制定了培育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全方位推进培育工作。11月8日,沅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该市司法局,在南大膳镇和黄茅洲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并举行了首批45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暨“法律明白人”授牌仪式。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示范户签订了“结对子”协议书,确保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带动示范户成为法律领域的“行家里手”。“作为一名‘学法用法示范户’,我既要自己当好‘法律明白人’,又要带动村民学法用法守法,让大家都明白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作出法治贡献。”南大膳镇石东港村农民范敏捧着牌匾,发自内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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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孙殉华 刘建华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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