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这批白酒售价远低于本地市场进货价,通过微信以41元/件的价格购买200余件,并以120元/件的价格卖出5件。”近日,桃江县市监局查获一起销售假酒案,对当事人宋某予以立案调查。
5月下旬,桃江县市监局接群众举报,称灰山港镇某处民宅有小货车卸货,物品可能是假冒牛栏山白酒。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会同牛栏山酒厂驻桃打假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查。经查,白酒标签标注名为“牛栏山陈酿白酒”,每瓶规格500毫升,酒精度数42度,共计2340瓶。经酒厂专业人员甄别,这批白酒标签颜色、批号、包装均不符合公司产品特征,系假冒公司名称、商标、外包装的假冒产品。由于假酒外包装和瓶体标签与真品十分相似,一般消费者难辨真伪。
宋某明知该批白酒售价与市场价的价格悬殊,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仍抱着牟利心态采购并销售假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此批假冒白酒全部没收,并责令当事人召回售出的假冒白酒。
桃江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告诫广大经营者,要注重产品质量,依法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可索要票据,一旦发现假冒侵权和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专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余岭 胡赛杰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