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纪委的同志费心,我都不知道2021年的合作社分红还没有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沅江市阳罗洲镇兴乐村村民蔡卫军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刷卡,看到合作社分红已到账,他既高兴又意外。
据悉,2018年至2019年,沅江市17个村脱贫出列,沅江市财政局投入产业帮扶资金850万元,与14个新型经营主体和合作社签订帮扶协议,由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和合作社采取委托帮扶、直接帮扶等形式,联结建档立卡户1544户、3616人。为确保脱贫不脱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走访建档立卡户,核对便民卡,对这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我们发现沅江市财政局在阳罗洲镇光明稻虾种养专业合作社投入财政资金50万元,采取委托帮扶形式联结建档立卡户55户、159人。协议约定:前5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入资金的8%至10%,但2021年分红资金却迟迟没有发放到位。”驻沅江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反馈至阳罗洲镇纪委。镇纪委充分发挥驻地优势,积极开展调查,原来2020年,由于疫情等多种原因,合作社出现经营亏损,导致2021年约定分红资金一直没有发放到农户手中。查明原委后,阳罗洲镇纪委向合作社负责人耐心宣讲政策,在一周之内,督促合作社将4.32万元分红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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