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推道路交通安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机制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4-12 09: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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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记者从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提升公民文明驾驶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犯罪,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共同推出鼓励道路交通安全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参加文明交通公益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机制。

这是我市首次推出道路交通安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机制,也是近年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法理情”相融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情形且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由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向交警部门出具社会公益服务委托函。待犯罪嫌疑人完成社会公益服务,交警部门将完成情况反馈至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后,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机制是对“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贯彻,也是对认罪认罚制度的有力推进。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道路安全交通法规的再教育以及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轻微刑事案件的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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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卢静 张珞函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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