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益阳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今年2月,沅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在此案审理过程中,为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对案件作出宣判后,向当事人双方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双方切实履行家庭职责,发挥妇女在家庭中培养家风、教育子女的积极作用,营造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良好氛围。经由沅江市妇联工作人员、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进行详细的家庭教育指导后,当事人双方深刻认识到自己家庭责任意识的缺失,当场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以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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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夏园园 李婧婧 陈宵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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