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他过去一年表现如何?处分决定相关材料是否及时存入档案?”为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近日,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组织相关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察工委职能科室,对2021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工作人员通过翻阅档案、实地检查,查看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是否归档,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调整情况是否执行到位,与处分执行相关的材料是否归入个人档案等。回访人员共回访教育28人次,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员错误改正情况和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看待组织处分,减轻心理负担,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受处分后,组织不仅没有放弃我,还不定期进行回访教育,帮助我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今后只有加倍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一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在回访教育中道出心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秦小玉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