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 澄清正名让干事者轻装上阵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3-14 08:33 浏览量:
字体: 小 大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会卸下思想包袱,继续担当作为,不负组织和群众期望!”近日,看到赫山区纪委监委发布的澄清不实举报的通报后,赫山区某乡镇党委书记陈某如心中倍感温暖。

2021年4月,区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反映“陈某某以拆迁户优先为由,高价征收省道211旁集中村十几亩水田用于拆迁安置。”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当地核查,经多番调查走访,证实举报情况不属实,对线索予以了结。

“那段时间总感觉身边的干部群众在背后议论我,我都提不起精神干事。”回忆起那段日子,陈某如直言,“澄清正名是及时雨。”

同样感到冤枉的还有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汤某。“舒某秀两次报送的材料均不符合认证要求,所以我才退回的,现在材料补齐了,认证通过了,可群众却对我有了误解。”2021年9月,因认证资料不符合要求,资料退回办理人后,汤某被群众实名举报不受理养老保险业务,导致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老人一年多未领取养老金。后经区纪委监委调查,这起举报不属实。“关于澄清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在微信、网站和报纸上刷屏,我马上分享到朋友圈,这下可算还我清白了。”汤某紧握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手表示感谢。

不实举报让干部蒙冤受屈、名誉受损,个别干部甚至萌生了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消极思想,极大地打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赫山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不实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采取公开通报的形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给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鼓劲”。在干部教育管理中,引导党员干部理性看待检举控告,督促干部规范用权,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全方位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唐宁晶责任编辑:梁武
打印 关闭